我认为卖淫合法化还是有着很多很多的好处的:
第一:国家可以收重税,但是在卖淫合法化的同时,国家要大力的打击逃税的暗娼,也就是说每个嫖客去找小姐的时候要先看看小姐的光荣纳税证。记得在在二月河的《雍正皇帝》里有李卫的一段精彩论调,李卫就是在秦淮河便大量建青楼,大力发展卖淫业,有的官员上书弹劾李卫发婊子财,但是,李卫说“无论是婊子财还是君子财,都可以买粮食,只要是粮食就可以救灾民”。
第二:能够有效的防治各种性病,想象一下,定期的体检 可以有效的防治性病,同时体检的费用还是由卖淫者来出,这又是一笔财政收入。当然在找小姐之前除了纳税证,还要看看健康证。
第三:有效的防止强奸案的发生,现在外来务工人员大量增加,这些人也是有七情六欲的正常人,再加上这些人学识不高,法律意识淡薄,本来还是犯罪率较高的人群,如果能够为其提供有效的性服务,虽然是收费的,但是却能够在花钱解决和犯罪之间进行一个有效的路径。
第四:解决一大部分女性的就业,特别是一些没学历、没技术、没体力、没工作经验、没社会关系的穷二代、农二代。建国初期第一代领导人定下的卖淫是欺压劳动人民,是违法的,并且还解放了大部分妓女,但是不要忘记一点,当时的领导人还为这些妓女找到了一份工作,并且在那个年代,人人收入都差不多,被解放的妓女工作后的收入不比一个省长要少多少。而现在这些找不到工作的女性呢?根本无法养活自己;还有一部分找到工作的女性其年收入都养不活市长家的一只猫。
有反对者认为如果将卖淫合法化,必将会有大量的官员去公款消费,增加了贪污腐败,其实不然,现在的官员不去吗?只不过是隐蔽一些;还有最大的一个好处,便是这样的话将会有一部分甚至是一大部分养情人、包二奶的官员放弃情人和二奶,想必大家都知道养一个情人和二奶需要多少钱,能够找多少次小姐的。
还有反对者就是站在中国5000年的道德立场上了,其实中国只有进60年是卖淫不合法的,并且中国人的适应能力其实是很强的,我记得90年代的时候这要是染一个黄头发、红头发,都会受到大肆的批评,染头发的人肯定不是好人,10多年才过去,当年大骂染头发的老大妈,居然也染了头发。只不过是一个极其短暂的适应过程。